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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寺故大德玭律师 唐 · 刘轲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二
世说域中四名刹。
栖霞其一。
以其高僧世出。
齐梁间大小郎至大师
声闻相袭。
江左重呼其名。
谓栖霞大师焉。
大师讳昙玭
俗姓王氏
琅琊文宪公后。
永嘉南迁。
句曲人
王父师虔
会稽守。
生智。
高尚不仕。
州里号处士
生大师
自孩抱绝不为儿弄。
廑能言。
标㯋聪拔。
偫言秘旨。
迎耳必了。
及长。
不茹荤血。
乃曰。
天其或者将涤吾器耶。
既落发于金陵希瑜律师
受戒于过海鉴真大师
后与友人高陵律师追远永之游。
乃偕隐匡庐之东林。
虽欲遗名。
而名已高矣。
于是奔走吴楚青徐之学者。
始五腊讲律于豫章龙兴
环座捧帙者麻苇。
明年登明寺坛。
至德三载
敕隶于明寺。
后累莅事于甘露坛。
端肃严恪。
仪刑梵众。
大历初乃归栖霞
其莅坛传戒一十五会。
讲训经律三十七座。
州牧兰陵萧公高其人。
谓标望风度。
讵独邺卫耶。
乃命为僧正
纪纲大振。
虽一公帖四辈之望。
无以上也。
十四年。
忽昌言于众曰。
吾以律从事
自谓无愧于篇聚矣。
然犹未去声闻之缚。
既而探曹溪牛头之旨。
沈研覃思。
朗然内得。
乃曰。
大丈夫了心当如此。
建中元年
禅坐空谷。
虽野马飘鼓。
星辰凌历。
云云自彼。
我何事焉。
瓦官寺其徒聚谋而请曰。
瓦官寰中之名刹也。
大师江左硕人也。
舍是而不居。
吾属安仰。
始出山居焉。
从人欲也。
无几何。
谓弟子志诚海潮等曰。
吾休矣。
邱井梦电之喻必然耳。
贞元十三年十一月六日丁亥
坐化于瓦官寺律堂。
是月景申
茶毗塔于新亭之后冈。
春秋七十五。
僧腊五十一。
门人临坛者。
有若庐陵龙兴寺明广陵定山寺道兴乡邑寺行铨临淮开元寺澄观九江宝珍寺智满当州彭城惠兴瓦官寺灵津鹤林寺常静天乡寺日耀龙兴寺惠登。
皆津梁后进。
灯烛。
贤七十子而后知仲尼大圣。
睹栖霞弟子得不为师氏名焉。
今宝称领摩诃苾刍众。
坛压庐岳
大江西南。
卓然首出。
若商那之后。
继以掬多。
得不谓释氏之雄乎。
轲夙承宝称之知。
见命叙述。
且曰。
吾得予铭吾大师
吾无恨矣。
文曰。
有晋世家。
地高琅琊
产栖霞兮。
宿殖有自。
许身佛氏。
为释子兮。
结夫缠盖。
惠刃中淬。
谁何对兮。
璞琢金蓥。
潭澄月映。
本清净兮。
尸罗毗尼。
开遮止持。
律师兮。
摄深匡高。
以游以遨。
铿蒲牢兮。
梵行既立。
薪传火袭。
光岌岌兮。
迂论六 其八 论将相先国事忘私怨1127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五五 创作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萧何、曹参方议功定位有隙,其后疾亟,惠帝问谁可代者,所推贤惟参,而参亦自知当相汉,告舍人趣治装。
既代何为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何之约束,而百姓安之,作《画一之歌》。
郭子仪、李光弼初同居朔方,气不相下,若仇怨然。
其后有安禄山之乱,子仪泣涕,分麾下兵与光弼,荐之于朝,与同破贼。
既而代子仪节度朔方,营垒士卒麾帜皆无所更,而光弼一号令之,气色乃益精明。
昔之为将相者,以国事忘私怨,至于如此,非独推荐之为难,而更其职不更变之为尤难也。
与夫蔺相如引车以避廉颇寇恂托疾以避贾复,先国事而后私怨,视数子,未知其孰贤。
至于修怨逞憾,不恤国事,如张延赏之沮李晟,罢其兵柄,力主会盟,而致平凉之辱;
刘仁轨之愤李敬玄,表请为帅以代己,而致覆师之祸,其贤不肖之相去,岂不远哉!
校书秘省用秦玄峰寅丈韵呈三阁师 其二 明末清初 · 张萱
七言律诗 押鱼韵
拙宦羞称老校书,轴林丽丽屋渠渠。
绿文已剖龟浮日,赤琯须探鬼哭初。
寄禄暂分张朔,长歌不为孟尝
一车未赐空成癖,欲向东朝乞蠹馀晋皇甫谧唐李敬玄表借御府书籍事。)
刘仁轨李敬玄统兵禦吐蕃王师覆败 北宋 · 孙甫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四、《唐史论断》卷上、《唐宋名贤确论》卷八
论曰:王者能知人,能驾驭臣下,则不敢欺矣;
将相不忌贤,不私怨,则国事济矣。
李敬玄不练边事,与刘仁轨立异,此庙堂之上,耻所不能,忌其贤而违其议也。
仁轨李令将帅才,决请镇守,使之败辱,此恃其功名,欺君以逞私怒也。
高宗不察李令不能统兵,但徇仁轨意遣之,寻致兵师败衄,自损国威,此昧于知人之明,失驭臣之术。
一举而君臣之间俱不免过,然仁轨之过大矣。
宋故大理寺丞前知白州孙公墓表皇祐元年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五、《武溪集》卷二○ 创作地点:广东省韶关市
君讳亿,字廷龄
其先周文王之子康叔于卫,为诸侯。
卫武公之孙食采于戚,曰孙氏,世为上卿
楚有叔敖,三仕至令尹于寝丘,号为循吏
汉有坚父子,开国于吴,以有江淮
故其世系繁衍于南方,而望于富春之族,土著于袁之分宜
曾祖某、祖某、考某,累叶高蹈,恬退自守。
君幼挺奇节,资性温厚,博览广记,不为章句之学。
弱冠能属文,举进士上第,选注桂阳监判官虔州节度推官
荐其材者章交公车,擢授大理寺丞、知吉州永新县,徙知白州
丁先府君忧,服阙,符召还台,道卒于宿州,享年四十一。
桂阳地产五金,诤盗日积;
南康土沃民繁,郡多滞讼。
君连佐二幕,率以和易守职。
进则启迪嘉谋,以裨邦君之阙,退接民吏,一无异言,故直道得行,而上下悦之。
其宰永新也,予时忝典城之寄,共为亲民。
吉民岁配和市缣素六万馀匹,主外计者籍收帑钱,以供他费,第给海盐偿其缣直。
前政又以邑豪入粟得爵者,准官户免其征,细民由是重困。
君发其弊,予得奏停邑官,且藏镪于县以酬民缣,外台不能诘。
吉之田租,岁收四十万斛,必择廉干司庾之入。
漕臣意在聚歛,预戒庾吏定收什二以充羡馀
专其局者,惟君能守州约,拒台命,出纳一用仓式,其公正皆此类也。
俾其克寿而贵,善政岂可量哉!
其居丧也,不历姻娅之门,不知盐酪之味,三年无改,邦域称焉。
君初以艺文知名,故枢密成纪文宪李公咨特加称赏,妻以兄子,实多内助
生二女三男:长女适李氏,予以弱息仲荀娶其幼女;
之邵、之翰、之问,皆未冠。
君以皇祐元年四月二十九日,捐馆舍于扶离。
诸孤扶其柩归,以其年十二月二日,葬于分宜县某乡某原。
其弟洧以书来索文,不及掩圹之期,故表诸阡而铭曰:
天生吉人,付之正性。
胡不与全,而薄其命。
瘠贤肥佞,亦天之病。
表诸墓道,以图惟永。